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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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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今年春节放假7天,即2月18日至2月24日(初一至初七)休息。2月17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于2月17日前分别报区委办、区府办。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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