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解难创优工作,根据《镇海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区第五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价格
本次推出的房源是金丰阳光小区18~32幢部分多层住宅,其中60 m2户,套建筑面积约为59~70m2,适合于2人及以下家庭、控制面积标准为60 m2的对象;80 m2户,套建筑面积约为85~88m2,适合于3人及以上家庭、控制面积标准为80 m2的对象。
根据镇价[2005]15号规定和区物价部门的核定,这批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为2500元/m2建筑面积,超过控制面积标准5 m2以上部分价格为购2900元/ m2建筑面积,阁楼价格为1200元/ m2建筑面积,底层自行车房价格为800元/ m2使用面积。
二、报名时间
2006年12月25日至2006年12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报名地点
镇海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工农路8号一楼)。
四、报名对象、资料
凡持有《镇海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证》(以下简称《申购证》)且户口在招宝山、蛟川街道的申购人,需要购买的,携带以下资料办理申购登记手续,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1、《申购证》(原件);
2、申购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3、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
五、选房办法
按照《镇海区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根据本批推出的房源数和申购报名户数,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证》号码,发给《准购证》,并以《准购证》号码先后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
六、审核程序
《准购证》号码产生后,区房委办将对获得准购家庭的选房资格和号码在《今日镇海》进行公示。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摇号由区房委办组织,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监察部门和申购人代表参与监督,自愿参加摇号监督的申购人可在申购报名的规定时间内向区房委办报名参加(限人数20名以内)。
2、本次经济适用住房房源是专为户籍在招宝山、蛟川街道的申购人安排的房源。放弃这次申购、公布《准购证》号码后自动放弃选房或选房后超过规定时间15天仍未办理购房手续的,按自愿放弃购买处理,提醒申购人不要错过这次机会。
联系人:杨、董
联系电话:86271864 86292418
86273920
镇海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