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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按照 《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似乎所有进入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要进行认证,但认证过程在 《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不知道认证会不会增加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的负担? 答:由于 《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采用了 “目录管理”模式,因此,只有进入 “目录”的产品才会被进行3C认证,在 《管理办法》开始施行(生效)时,没有进入“目录”的产品并不需要进行3C认证。由于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企业将会有足够的时间做好相关的准备。对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3C认证必然会增加生产这类产品的成本,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是一样的,中外企业、生产商、销售商、进口商都是一样要求的。 问: 《管理办法》2006年2月28日颁布了,它将于一年之后开始施行,但有毒有害物质的限制与禁止的实施期限还没有时间表。这里出现了 “颁布时间”、 “施行时间”、“有毒有害物质限制与禁止的事件”三个时间,请问这三个时间各是什么意思? 答: 《管理办法》的颁布时间是指正式发布的时间,从这天开始不再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了;施行时间是 《管理办法》法律效力生效的时间,从这一天开始,除了关于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有关规定未开始执行,其他的规定都开始执行了。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时间目前还没有时间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 “信息产业部商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发布被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实施期限。”因此,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的时间在 《管理办法》中并未确定。 问:从 《管理办法》的内容安排可以看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将成为 《管理办法》的两个重要支撑。有关目录的问题前面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但有关标准的制定情况介绍得不多。请介绍一下标准制定的进展情况。 答:目前,已经立项、送审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行业标准有八个:其中有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电子信息产品中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识及要求》、 《无铅焊料的化学成分》和四个无铅焊料的材料标准。由于国际标准目前仅仅处在草案提出的阶段,出台尚待时日,所以,目前国内标准的制定及出台将通过跟踪、参与,了解信息,力争具有 “高起点、与国际标准看齐”的特点,使得其在将来可以顺利地转换为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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