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条件。根据前期对粮食生产情况的调研,今年我区的粮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晚稻生产,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抓好今年晚稻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抓好晚稻生产的重要性,把晚稻生产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好今年的晚稻生产。
各镇(街道)必须对辖区内的土地资源、晚稻种植等情况作全面、深入的调研,要千方百计挖掘晚稻种植潜力,做到应种尽种,其中,对在征地和尚未动工的建设用地的复耕、种植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晚稻种植。
未完成今年区级下达的早稻面积指导性指标的镇(街道),要在晚稻生产中补足种植面积,完成全年的粮食生产指标。
二、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晚稻生产的扶持力度。对用于水稻种植的基础设施修复、村级“三通”投入和调动农户晚稻种植积极性等方面要给予资金保障,更好地保护和提高今年晚稻生产的综合能力。
三、切实抓好镇海区万亩优质高产粮食基地范围内的晚稻种植工作。氵解浦、九龙湖、骆驼三个镇(街道)要及时掌握基地晚稻种植状况,提出针对性措施,通过创新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等措施,培育晚稻规模种植户,稳定一般晚稻种植户的种植面积,为下阶段顺利推进基地建设打好基础。
四、严禁耕地弃耕抛荒。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耕地弃耕抛荒现象的检查,一旦发现弃耕抛荒,要组织力量安排种植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将于8月中旬对全区耕地的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连片弃耕抛荒面积在2亩以上的,每亩扣镇(街道)考核分0.5分;未发生弃耕抛荒的,蛟川街道、庄市街道加考核分3分,骆驼街道、九龙湖镇、澥浦镇加考核分5分。
附件:2008年镇海区各镇(街道)粮食考核指导性指标分解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8年镇海区各镇(街道)粮食考核指导性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
镇(街道) |
粮食种植面积 |
其中 |
粮食总产 |
|
早稻面积 |
晚稻面积 |
杂粮面积 |
|
骆驼街道 |
29000 |
8000 |
17000 |
4000 |
12000 |
|
九龙湖镇 |
23500 |
7500 |
13000 |
3000 |
9800 |
|
澥浦镇 |
10700 |
2500 |
5200 |
3000 |
4200 |
|
庄市街道 |
8000 |
2000 |
4000 |
2000 |
3300 |
|
蛟川街道 |
1800 |
/ |
800 |
1000 |
700 |
|
合 计 |
73000 |
20000 |
40000 |
13000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