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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今年晚稻生产的通知(镇政办发〔2008〕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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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前提条件。根据前期对粮食生产情况的调研,今年我区的粮食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晚稻生产,全面完成今年的粮食生产任务,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抓好今年晚稻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要从保障粮食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抓好晚稻生产的重要性,把晚稻生产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的工作措施抓好今年的晚稻生产。

  各镇(街道)必须对辖区内的土地资源、晚稻种植等情况作全面、深入的调研,要千方百计挖掘晚稻种植潜力,做到应种尽种,其中,对在征地和尚未动工的建设用地的复耕、种植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晚稻种植。

  未完成今年区级下达的早稻面积指导性指标的镇(街道),要在晚稻生产中补足种植面积,完成全年的粮食生产指标。

  二、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晚稻生产的扶持力度。对用于水稻种植的基础设施修复、村级“三通”投入和调动农户晚稻种植积极性等方面要给予资金保障,更好地保护和提高今年晚稻生产的综合能力。

  三、切实抓好镇海区万亩优质高产粮食基地范围内的晚稻种植工作。氵解浦、九龙湖、骆驼三个镇(街道)要及时掌握基地晚稻种植状况,提出针对性措施,通过创新土地流转的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等措施,培育晚稻规模种植户,稳定一般晚稻种植户的种植面积,为下阶段顺利推进基地建设打好基础。

  四、严禁耕地弃耕抛荒。各镇(街道)要加强对耕地弃耕抛荒现象的检查,一旦发现弃耕抛荒,要组织力量安排种植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将于8月中旬对全区耕地的种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连片弃耕抛荒面积在2亩以上的,每亩扣镇(街道)考核分0.5分;未发生弃耕抛荒的,蛟川街道、庄市街道加考核分3分,骆驼街道、九龙湖镇、澥浦镇加考核分5分。

  

  附件:2008年镇海区各镇(街道)粮食考核指导性指标分解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8年镇海区各镇(街道)粮食考核指导性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镇(街道)

 粮食种植面积

其中

粮食总产

早稻面积

晚稻面积

杂粮面积

  骆驼街道

  29000

  8000

  17000

  4000

  12000

  九龙湖镇

  23500

  7500

  13000

  3000

  9800

  澥浦镇

  10700

  2500

  5200

  3000

  4200

  庄市街道

  8000

  2000

  4000

  2000

  3300

  蛟川街道

  1800

  /

  800

  1000

  700

   

  73000

  20000

  40000

  13000

  30000

  

  

  主题词:农业  粮食  生产  通知

   抄送:区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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