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区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打造文化旅游休闲基地,深入发掘整合商帮文化旅游资源,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发展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宏伟
副组长:周澄东 区政府办
李德军 区旅游局
俞泉云 庄市街道
成 员:陈齐权 区发改局
庄起勇 区财政局
王 辉 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何国才 区建设交通局
陆伟耀 区农业局
汪乐军 区规划分局
沈定芳 区贸易粮食局
贾利军 区国土分局
郑小青 区城管局
高嵇甬 庄市街道
朱国军 镇海新城管委会
李根员 区文管办
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李德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另附。
附件: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八年三月五日
附件:
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旅游局
1、负责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牵头工作,指导商帮文化旅游形象的塑造推介;
2、牵头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专项规划和策划的编制。在全区旅游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庄市商帮文化旅游专项策划;
3、负责对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等宏观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4、负责对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中有关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协调、景区(点)的质量等级报批、旅游重点项目的审核、旅游统计和信息发布等行业管理工作。
二、庄市街道
1、将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列为重要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组建企业化经营主体;
2、协助配合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专项规划、策划的编制;
3、拟定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工作重点,并积极组织实施;
4、整合各类资源,在街道的建设与发展中,融入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元素,使庄市街道成为特色鲜明的文化街区、旅游街区、历史街区;
4、积极开展庄市商帮文化旅游项目的招商引资。
三、区发改局
1、将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规划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对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所涉及的文物保护、基础设施投入等列入全区基本建设计划。
四、区财政局
根据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的需要,负责安排由区财政承担的经费,并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工作。
五、区文广新闻出版局
1、对庄市商帮有关历史、文化进行研究、发掘;
2、编写相关文化方面的宣传资料,增强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吸引力;
3、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影响。
六、区建设交通局
1、在庄市街道及镇海新城基础设施建设中,充分结合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规划,体现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要素和功能;
2、负责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基础设施及交通标识等建设和文物保护、整修和恢复等项目的实施。
七、区农业局
做好庄市商帮文化旅游景区范围内水路旅游线路有关河道的开发和治理。
八、区规划分局
1、协助配合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的专项规划、策划的评审、指导;
2、协助配合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项目的规划论证、审核工作;
3、整合庄市商帮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在我区的规划中充分考虑商帮文化元素和旅游功能;
4、将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规划纳入镇海新城开发总体规划和镇海旅游开发总体规划中。
九、区贸易粮食局
在商贸服务业的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充分考虑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功能。
十、区国土分局
将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纳入全区国土相关规划;指导、协助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有关的土地利用。
十一、区城管局
协助庄市商帮文化旅游的景区管理,营造良好的旅游秩序和环境。
十二、镇海新城管委会
将庄市商帮文化旅游开发规划纳入镇海新城开发总体规划,将商帮文化旅游景观的保护和利用与新城建设有机结合。
十三、文管办
负责有关的文物整理、保护、管理和维修工作。
主题词:旅游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7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