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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通知(镇政办〔20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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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处分  办法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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