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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镇海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镇政发〔200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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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区长、副区长的工作分工作适当调整。现将调整后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代区长:陈召华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监察、编制等工作。

  常务副区长:张江华  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事务,负责财政、税务、国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计、物价、人事、外事、体改、行政服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老龄、公共建设、镇投公司等工作。联系:区人大、政协、驻镇大工程单位、各金融保险单位。

  副区长:翁雪莲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食品与药品监督、档案、侨务、对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联系:总工会、团委、妇联。

  副区长:王耀军  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外向型经济、科技、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宁波化工区开发建设等工作。联系:科协、中科院材料所、海关、商检办事处、海事处、工商联。

  副区长:王兆波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新城开发建设、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建设、交通、贸易、粮食、服务业等工作。联系:烟草局、供电局、电信局、邮政局。

  副区长:柴鹏飞  负责农业、国土、农机、围垦、工商、民政、社区建设、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对口扶贫、山海协作、公安、司法、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信访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驻镇部队、残联。

  副区长(挂职):李宏伟  负责文化、广电、旅游等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综合 分工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驻镇部省市属单位,驻镇部队,区各新闻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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