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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的通知(镇政发〔2008〕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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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加以组织实施,区政府将组织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澥浦镇)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镇海豪翔泡沫包装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18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巩固和完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成果。完成1个市级生态村、1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4.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并接入主干管,完成2.5公里的污水干管和1座加压泵站建设。扩大澥浦集镇范围内生活污水截污范围,8月底前确保污水纳管量不低于300吨/日。

5.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区域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巩固完善方针奶牛场及沿山养殖场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管理,粪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达标排放;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

6.积极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完成2个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20户区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确保全镇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7.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湾塘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试点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

8.完成四条林带贯通、兴建林带观光景点、提升林带休闲观光功能;完成1个废弃矿山的生态复绿改造提升工作。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做好广源工业小区的清污分流等环境整治工作;完成1个企业的ISO14000认证工作、1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九龙湖镇、九龙湖旅游区管委会)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海龙罐头厂、嘉誉泡沫塑料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076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完成1个市级生态村、1个市级环保模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巩固和完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成果。

4.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并接入主干管,完成河横路污水管道建设,推进九龙山庄、路下徐新居住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并接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8月底前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不低于500吨。

5.继续实施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开展沿路景观河道建设,完成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工作。

6.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区域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巩固提高勤山村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成果;配合农机部门5月底前完成镇海区猪粪处理中心建设工程;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

7.积极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完成2个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20户区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确保全镇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8.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田顾村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试点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

9.完成1个废弃矿山的复绿提升改造工作。

10.继续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扩建500亩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11.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加强对旅游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旅游区的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12.加强九龙湖紧固件废水集中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污泥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13.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8月底前完成田顾工业小区排污管线建设与改造;完成1个企业的ISO14000认证工作、2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4.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招宝山街道)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热电厂、龙赛医院、招宝山饭店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其中热电厂要求脱硫率达到85%以上,龙赛医院、招宝山饭店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82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基层创建工作。完成2个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2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城东社区开展“国家级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4.进一步加大污染企业的搬迁整治力度,实施海德氨基酸等企业的搬迁工程;督促指导万隆酒精开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

5.加大后海塘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完善基础设施,重点配合完成宏远路及定海路的拓宽改造工程、平海路铁路道口建设工程;配合完成运装煤车的封闭式改造。

6.加强对招宝山旅游风景区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旅游区的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7.开展“清洁美化楼道行动”,争取到年底有1000条楼道亮灯,500条楼道实施“刷白工程”。

8.加强生态文明观念的宣传,按照生态区创建要求,依托街道环保市民学校,倡导生态环保理念;组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重点围绕“6·5”世界环境日,通过社企结对、区域共建等载体开展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全年安排社区代表等参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500人次以上。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完成招宝磁业、安德机械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蛟川街道、经济开发区)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贝时特金属制品公司、维钟印染、红光装饰材料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19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完成1个省绿色(清洁生产先进)企业、1个市级生态村、2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4.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工程并接入主干管。配合建设交通局4月底前完成临江路管道、泵站、临俞工业区污水管道建设;8月底前完成临俞工业区内的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并接入主干管。

5.继续实施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开展沿路景观河道建设。完成迎周河、后施河清水河道建设;与临俞工业区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同步完成周边河道清淤整治工作;完成陈家公园建设。

6.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关闭临江生猪集中养殖场,8月底前完成南洪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达标排放;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

7.积极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完成2个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20户区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确保全街道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8.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1个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试点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完成2个企业的ISO14000认证工作、2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庄市街道)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华美线业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63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完成1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1个市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4.8月底前完成庄市老城片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改造和建设工程并接入主干管、完成庄市工业小区污水截污管网改造和建设;配合开展新城庄市片污水北排配套工程,确保庄市街道集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水于8月底前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5.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区域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6月底前完成庄市万市徐养殖场氧化塘的改造完善,确保粪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并达标排放;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

6.积极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完成2个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20户区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确保全街道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7.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8月底前完成1个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试点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

8.加强庄市路林港酸洗废水集中处理厂的日常运行管理,污泥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完成1个企业的ISO14000认证工作、1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骆驼街道、机电园区)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党工委、办事处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督促华一包装、永大构件、华发化工工贸、衡德包装、中鑫毛纺、香溢新兴宾馆在12月底前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065千克/万元工业产值。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完成1个市级生态村、3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4.8月底前完成骆驼老城片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管网改造和建设工程并接入主干管;机电园区产生的污水于2月底前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

5.继续实施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开展沿路景观河道建设,完成港塘河和农业开发区周边河道清淤等整治工作,完成4公里清水河道建设。

6.切实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全面完成禁养区内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区域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改造完善里洞桥和内外贸养殖场废水治理设施和运行管理,粪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确保达标排放;巩固完善民联村分散养殖整治成果;推广平衡施肥技术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

7.积极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完成2个区“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20户区示范户的创建工作,确保全街道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8.积极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完成董家畈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8月底前完成1个农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试点和1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完成2个企业的ISO14000认证工作、2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宁波化工区管委会)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工业COD排放量考核指标为0.50千克/万元工业产值。督促久丰热电做好炉外脱硫工作。

3.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基层创建工作。完成1个省级绿色企业、1个市级环保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4.继续加强宁波化工区生态化改造,完善化工区循环经济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成立循环经济促进中心,并将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绿色管理及循环经济特征四大指标分解落实,及按照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化工区环境管理水平。

5.年内建成宁波化工区化工主管廊带工程(液体化工码头至解浦片)全部管廊架;推进集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中水回用项目;完成化工区解浦片、蛟川片污水管线整体改造工程。

6.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配合做好化工行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工作。启动宁波人健药业合成系统的搬迁工作。

7.加强宁波化工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爱普环保)的日常运行管理,污泥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总排口按要求完成等比例采样装置,与省、市级在线监控联网。

8.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07〕4号),完成宁波市化工区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报请审查。

9.配合环保部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 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做好蛟川工业园的污染整治工作;完成2个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2个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10.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镇海新城管委会)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实施新城绿化景观带建设工程,开展逸夫路中段及北侧河道景观带改造。

3.完成新城片污水北排配套工程,确保新城片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污水8月底前排入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

5.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金属园区管委会)

 

1.有完善的生态建设组织机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将生态建设工作纳入管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和实绩考核内容;专门研究生态建设的重要事项,并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规范、完整、齐全。

2.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完成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全面并按时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3.配合后海塘区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园区综合整治,提升园区生产生活环境。

4.全面完成后海塘煤场北迁工程。

5.完善后海塘煤场的防尘、喷淋设施,确保煤场废水、噪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维护运行煤场场界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建立新煤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在运行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牵头完成运装煤车的封闭式改造。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力度。完善园区生产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在园区内进行金属焚烧加工和熔炼生产;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安全处置。

7.完成园区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8.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信访和议案提案的处理工作,确保处理率达到100%;辖区内无群体性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镇海区2008年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

(区级部门、大工程单位)

 

一、共性部分

(一)工作机构健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明确;

(二)研究生态区建设的相关工作,在总体工作中予以落实,生态建设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实效;

(三)全面完成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四)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服务;

(五)参加区生态办召集的相关会议,按要求完成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生态区建设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二、个性部分

序号

责任

单位

年度工作任务

1

区纪委

(监察局)

1、根据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书,会同生态办开展2次以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效能监察。

2、督促各单位将生态区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做好工程项目的保廉工作。

3、依照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2

区委

组织部

1、切实把生态区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2、将生态区建设有关内容纳入200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接受教育培训的区管以上领导干部达到100名以上。

3、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区管以上领导干部生态区建设专题辅导讲座1-2次。

4、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开设生态环境课或举办讲座,使干部教育培训面达到25%。

3

区委宣传部

(文广新闻出版 局、文明办)

 

1、联合区生态办,制订国家级生态区建设宣传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深入组织开展生态宣传,制作“生态镇海”宣传画册;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上组织专版、专栏;配合区生态办制作大型户外生态形象公益广告牌。

3、加强与有关区外媒体的联系,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举办1次以上大型的生态镇海宣传活动,提高生态镇海的知名度。

4、继续将生态区建设列入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开展省级、国家级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4

区农办

1、牵头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

2、督促指导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创建工作和“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编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或专项计划“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实施范围覆盖35%以上的行政村。

3、督促落实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化试点及截污纳管工作。

5

人事局

(考核办)

1、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引进。

2、加强对各镇、街道环保机构建设的督促指导,确保有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

3、继续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积极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6

农业局

1、提高农业用水灌溉效率,确保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m3/万元。

2、实施生态林带建设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2万亩以上,建成1.4万亩以上,森林蓄积年净增量达到0.3万立方米以上,重点公益林一、二类面积比重25%,确保森林覆盖率≥18%。

3重点发展无公害蔬果、茶叶、鲜花等产业,培育优势农产品;确保主要农产品中的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达到1个以上。

4、推广平衡施肥面积占农田种植面积的30%以上,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0.2万亩,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250千克/公顷。

5、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秸杆的综合利用率。确保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66.5%、秸杆综合利用率≥95%。

6、继续推进姚江东排一期工程马家桥至化子闸段;实施清水河道整治工程,完成“千里清水河道”整治20公里,累计达到165公里,完成农村河沟疏浚整治;加强河道的管理与生态放养,严格落实河道换水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及监测能力建设。

7、组织实施5个“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村”的创建,督促指导完成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年内完成市级示范村5个,累计实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数40个。

8、全面完成禁养区散养畜禽养殖的关闭工作,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30%以上。

9、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②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③森林覆盖率;④农业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⑤秸杆综合利用率;⑥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7

建设交通局

1、牵头组织实施城镇截污排污系统改造工程,确保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80%。

2、完善镇海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运行负荷达80%以上。4月底前完成蛟川临江路管道和泵站工程;6月底前完成临俞工业区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督促相关单位于8月底前完成后海塘化工区主干道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和苗圃路污水管道改造工程。加强镇海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推进镇海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的落实。

3、督促指导完成5个村生活污水截污管网试点建设。

4、加快推进北区污水处理厂二级截污管的建设,配合骆驼、庄市街道于8月底前完成骆驼、庄市老镇区的截污改造工作,完成镇骆路污水干管建设。加强北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总排口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监控设备。

5、污水处理厂污泥按规范进行焚烧处置,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6、督促中科绿色电力公司完成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项目的建设。

7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8

统计局

1、配合重点污染源普查,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2、牵头各部门对区属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进行季度分析。

3、牵头负责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②单位GDP能耗;③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9

财政局

1、认真研究落实有关生态环保建设的财政政策,积极筹措生态区建设资金。

2、根据生态区建设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做好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继续加大生态环保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节能降耗、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环保建设事业,确保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3.5%。

10

发改局

1、实施节能降耗工程,建立节能降耗各项考核制度,重点是抓好石油化工、电力、金属冶炼和加工、印染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确保区属单位GDP能耗≤0.9吨标煤/万元。

2、对工业新鲜水耗大的立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好源头关,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20m3/万元、工业用水重复率≥80%。

3、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做好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县(区)工作;督促指导化工区完成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工作;督促指导万隆酒精开展“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创新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

4、继续推进清洁生产,计划安排20家清洁生产企业,15-20个节能项目;牵头组织开展完成1个以上省绿色(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创建工作。

5、重点开展全区落后工艺和设备的调查,完成5家企业落后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②工业用水重复率。

11

贸易粮食局

1、完成后海塘煤场搬迁及相关工作。

2、实施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专项治理工程,取缔无证收购点,完成统一的集中堆放点建设。

3、12月底前完成区中心屠宰场扩建工程,撤销骆驼屠宰场,解决骆驼屠宰场的排污问题;抓好屠宰场的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食品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使“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

12

卫生局

1、牵头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年内新建4个生态厕所,确保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

2、按照“清洁美化家园行动”三年目标,创建10个示范村,100户示范户,确保全镇行政村垃圾桶装化上门收集覆盖率达100%以上。

3、医疗废物全面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设置住院床位的医疗单位所排污水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完成龙赛医院锅炉烟尘的整治工作。

4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②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13

环保局

1、完成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削减6%,SO2排放量削减10%的年度任务,并确保区属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3.5千克/万元、二氧化硫排放强度<4.5千克/万元。督促镇海发电有限公司、镇海炼化、金甬腈纶公司完成减排任务;落实2家印染企业进行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回用率要求达到30%;牵头开展4吨以上锅炉的企业实施脱硫治理工作 ;督促2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全区环境安全;深入开展环境宣传,确保公众对环境满意率>95%。改善空气、水、近岸海域、噪声环境质量,确保达到功能区要求。

3、辖区内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且无工业危险废物排放。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集中安全处置率达100%。按有关规定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

4、承担生态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全面组织实施省、市、区三级部门下达的生态建设和新三年“811”环境污染整治的各项任务,完成生态区建设验收资料汇总。

5、继续开展生态村镇(乡)和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年内通过ISO14000认证单位2家。

6、牵头按时完成第一次重点污染源普查工作。

7、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配合上级落实企业环境信用制度;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启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建设好、维护好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监测车。

8、加强辐射环境保护,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废源上缴率达100%,辐射工作单位持证率达100%,“三同时”验收率100%。

9、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空气环境质量;②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③噪声环境质量;④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⑤工业用水重复率;⑥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⑦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⑧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14

农机总站

1、5月底前完成镇海区猪粪处理中心建设,完善规模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

2、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对现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管理、巩固完善,确保达标排放;督促指导蛟川扩大红泥塑料厌氧池容积,提高污水处理品能力;督促指导庄市万市徐养殖场新增氧化塘面积,提高水生作物吸污能力。

3、督促指导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5个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化处理试点的建设。

4、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5

公安分局

1、启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最新技术要求,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检测,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2、继续加大对交通噪声、生活噪声的管理力度。

16

科技局

1、积极扶持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项目开发及推广使用,开展炭黑尾气余热利用及治理关键技术攻关。

2、累计完成1个市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工作;累计生态市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的推广应用数达到1个以上。

3创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单位)2个。

17

国土分局

1、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面达到100%。

2、开展矿山复绿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个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完成2个沿路废弃矿山的简易复绿试点工作。

3、加强对已复绿废弃矿山的管理,督促加大维护力度;出台废弃矿山复绿养护办法,对复绿效果不理想的废弃矿山,抓紧完善和巩固。

4、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18

城管局

1、积极开展绿化建设,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M2

2、进一步规范垃圾收集处置,完善“村收集、镇(街道)运输、区处置”的模式,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95%以上。

3、继续开展城区内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水体调控力度,完善内河环境的日常动态保洁等长效机制,开展城区内河清淤、水面绿化和河水治理新技术试用,确保内城河水环境质量达到四类标准。

4、配合建设交通局实施鼓楼东路、镇远路铺设雨污分流管道工程。

5、落实《宁波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推行实施工作,提高餐饮单位餐厨垃圾规范处置率;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成区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

6、制订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确保对进管污水规范管理。

7、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以下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①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②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19

教育局

1、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教育,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深入开展主题鲜明的生态环保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100%;全年安排中小学生参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500人次以上。

2、以创建市环保模范学校、省绿色学校为载体,以增强学生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素养,巩固环保创建成果为目标,全面推动学校的生态环境教育;完成市级环保模范学校2个,省级绿色学校3个。

20

旅游局

1、认真实施《镇海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构筑镇海旅游经济“一带两区”的发展格局;细化落实《九龙湖旅游区总体规划》和《镇海区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招宝山旅游发展规划》,推动老城区旅游健康发展,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到100%。

2、督促九龙山庄将生活污水进入九龙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确保十字路水库的水质。

3、加快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全面推进九龙湖旅游区开发建设,拓展老城区旅游功能,挖掘整合宁波帮文化旅游资源,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产品。

4、积极开展争创市环保模范饭店和省绿色饭店活动,完成1家市级绿色饭店、1家省级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

21

区妇联

1、引导全区妇女积极投入生态区建设工作中去,开展文明家庭、环保模范绿色生态行动,开展“妇女·环境·家园”系列环保生态行动;巩固绿色家庭示范点,完成2家省级绿色家庭创建工作。

2、继续开展家庭绿地认养活动和垂直绿化行动。

22

区人口

计生局

1、完善人口计生政策导向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和当地的政策。

2、推出“家庭孕育指导计划”为代表的“和谐计生、真情相伴”系列化、标识化“健生服务”品牌;建立完善健康普查协作、优生优育优教共促、市民化服务综合统筹三个机制。

3、牵头组织实施生态区建设人口自然增长率指标的统计和达标工作,并做好相应档案、台帐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3

团区委

1、加强生态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环保志愿者组织网络。深化青少年绿色行动,大力弘扬生态环保文化。

2、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实践,组织全区青少年以各种形式参与节能增效、生态林带管护、绿地认养、清洁美化家园、生态村创建等一系列生态实践活动;全年安排青少年参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00人次以上。

3、开展省市两级“保护母亲河号”创建活动和“生态监护站”建设工作,累计创建2个省级“保护母亲河号”,2个省级生态监护站,组织生态监护队开展系列监护活动。

24

民政局

1、巩固墓葬专项整治成果,经营性公墓按照环境园林化、墓碑小型化、墓式艺术化和葬法生态化的要求搞好规划建设;落实禁坟区及三沿五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2、深化生态葬法改革,深入宣传生态葬法,把生态葬法和有山村社员购买骨灰墓穴实行补贴的实施工作落实到位,倡导绿色、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

25

规划分局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的编制、项目的规划选址等工作。

2、开展《镇海城市生态带规划研究》。

3、做好农村集中居住区有关规划编制工作。

26

安监局

1、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推进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安全水平。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3、开展全区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1次以上。

27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对Ⅰ套延迟焦化冷焦水系统实施改造,降低进污水汽提装置的冷焦水的含油量和焦粉量,提高脱硫净化水质量。

2、实施清净废水回用。

3、完善化肥清污分流完善及恶臭治理,包括对合成氨系统区域进行清污分流完善改造;对其工艺冷凝液进行汽提预处理,将所夹带的工艺气体分离出来送锅炉燃烧;对4115-C3尾气增设H2S在线分析仪表,避免在异常工况下发生H2S恶臭扰民事件。

4、启动废水处理池废气收集尾气的生物脱臭处理工程。

5、完成市、区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开展电站的炉外脱硫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90%以上。

28

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全面完成#3至#6机组的脱硫改造工程,#3、#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于4月完工,投入生产运行;#5、#6机组烟气脱硫工程于10月完工,投入生产运行。

2、完成#5机组环保设备及设施的综合治理改造工程。

3、完成市、区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29

宁波港

集团有限

公司

1、完成镇海港区老煤炭生产区域防尘网建设。

2、认真落实好液体化工码头的环保措施,完成老罐区化工废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消除无组织排放。

3、推进镇海港区4#泊位改扩建工程建设,结合工程对原煤炭生产区域的2#、3#泊位流程进行改造,实现到港煤炭直接通过皮带输送带送到后方堆场,减少前方煤炭堆场面积。

4、完成市、区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在12月底前完成3台4吨以上锅炉脱硫治理工作,要求脱硫率达到70%。

30

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

1、做好废水达标排放工作,污水处理进行加盖。

2、完成锅炉脱硫改造、脱硫率达到85%以上或完成锅炉拆除 ,由电厂供热。

3、开展生产工艺改造,实现厂界臭气达标。

4、完成市、区下达的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主题词:环保  考核  任务书△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各群团组织,驻镇有关大工程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2月27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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