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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镇政发〔200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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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是体现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镇海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抓紧制定和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做好应急演习、宣传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处置水平。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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