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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市公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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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X2008084)
镇海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信息发布

第2008084期
2008年8月21日

建设单位: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庄市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庄市公园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 镇海区中一村内

工程造价:  206.7725万元

资 金 来 源 : 政府

建筑规模:  约6000平方

道 路 里 程 : /

结构形式:  绿化景观

管 线 直 径 : /

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三类 承包单位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有相关工程业绩经验的园林绿化工程师

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

工程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发包范围: 施工图范围园林绿化、管理用房、茶室等工程  标       段 : 1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时起至2008年8271600分止

备注: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时,没有按照网上报名要求输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资质、专职安全员姓名、交易员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的,或者网上输入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则该单位的网上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证书上未明确单位归属的,应具备经鉴定后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关工程业绩资料、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镇海区年度备案证、宁波市镇海区招投标中心建设工程交易许可证及交易员证等证件和资料。

     3、200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日(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及其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做过造价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综合性园林工程2个以上(含2个),报名结束后提供相关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审查。

      4、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拒绝其投标。

      5、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符合甬建发[2007]463号文规定。

      6、入围的网上报名单位在参加招标预备会议的时候必须提供满足上述第“2” 、“3”条要求规定的所有相关资料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当场提供资料及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该单位自动退出本次投标。

     咨询电话:0574-8629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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