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
(2019-04-01)
发布时间:2019-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2018年度镇海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牢固树立“阳光统计”、“惠民统计”理念,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深入贯彻《条例》精神,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统计服务实效显著提高,政府统计更加公开透明。现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海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数管中心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认真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                

(二)用好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通过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镇海统计”官方微博等平台,及时公开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及统计工作动态类信息。升级优化《统计月报》、《统计专报》,及时发布《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服务产品,为区委、区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丰富的经济数据与分析资源。今年,我局以宣传第四次经济普查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要内容,围绕“走进四经普”主题,借助网络和新闻媒体力量,开展了一系列统计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活动。

(三)聚焦改革政务服务廉洁高效

推进统计执法监管信息公开,浙江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结果5条,并通过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公布区级统计诚信单位信息。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及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项目,认真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信息完善和办事错误链接整改工作。此外,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镇海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按发布渠道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65条,“镇海统计”官方微博主动政府信息31条,各渠道发布信息有重叠。信息类型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工作信息、统计数据、统计分析、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计划总结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为网络申请件),属于已主动公开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办结及时率达到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围绕管理机制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持续完善政府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一致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围绕公众关注需求提升公开实效。当好政策宣传者,用好新媒体平台,精心组织统计开放日公开活动,重点加强统计重大改革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当好舆论引导者,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评价、期待与需求,积极做好针对性回应工作。当好信息服务者,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主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镇海区统计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