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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德章代表:
您“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的公共财政投入的建议”人大第151号提案收悉,经研究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一号文件精神,要求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为此,我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也逐年增大,各类政府性基金的支出也逐渐向“三农”倾斜,2006年度直接用于新农村的资金为2900万元,2007年度已确定的财政投入额度为3968万元,增长了36.8%,主要用于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组织阵地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等方面。
关于您建议的农村环境整治的公共财政投入方面主要有:
1、根据《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镇区委办[2006]106号)的要求,通过相关政策激励、引导各镇(街道)、村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优化农村居住环境,促进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区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2007年度继续安排510万元经费用于动态保洁、垃圾桶装化等项目经费的补助和奖励;
2、根据区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镇区委[2005]14号)文件的精神,区政府每年安排600万元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新社区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
谢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农村环境整治的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的问题,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镇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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