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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德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为村级经济减负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深入农村实际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前农村基础设施仍相对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影响了我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我们将继续贯彻执行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
1、规范支出,加大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为解决经济基础薄弱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力度,区委组织部将结合明年村级班子换届,及时做好调研分析工作,按照“减人、减事、减费”要求,尽量精简村干部职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村不必要开支;同时实施经济薄弱村村干部工资补助、农村社区化管理试点,并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日常工作经费实行定额补助。
2、加大投入,确保农村公共服务资金稳定增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区进一步完善了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了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支出逐渐向“三农”倾斜,2006年度直接用于新农村的资金为2900万元,2007年度已确定的财政投入额度为3968万元,增长了36.8%,主要用于农村新社区建设、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组织阵地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建设等方面,以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3、完善政策,加大对农村专项性活动的补助力度。对农村专项性、专题性活动,我区陆续出台政策,加大了补助力度。如按照区委办《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的通知》(镇区委办[2006]106号)精神,对动态保洁、垃圾桶装化进行经费补助,对通过“清洁美化家园”行动示范村考评的进行奖励;根据区委办《关于开展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镇区委办[2006]96号)规定,农村环境高标准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合格后,按整治村(自然村)的户籍人口,区、镇(街道)分别给予每人800—1000元的补助。
4、采取措施,努力增加村级收入。村级经济负担问题,归根结底是要靠发展来解决。为此,我们将积极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镇区委办[2006]32号),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鼓励各村立足于本村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发挥优势,通过发展三产等途径,增加村级收入。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镇海区财政局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