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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机关信用度情况进行考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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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办发〔2007〕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机关的信用建设,切实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镇区委办〔2007〕31号)、《关于印发2007年镇(街道)、管委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镇区委办〔2007〕32号)和《镇海区政府信用建设工作方案》(镇政办发〔2003〕36号)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区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自2006年11月起至2007年10月止的信用度情况、审批制度改革执行情况及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实施情况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按照区政府办《镇海区政府机关信用度考评条款》(镇政办发〔2005〕26号)的要求,从行政效能建设(其中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含执法责任制方案、学习宣传培训、案件质量、其他行政行为及审批等内容)、公共社会行为、廉政建设等几方面进行考评。

  二、考评方法

  本次考评采取现场考评和资料上报审核两种形式。对于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较多的部门和单位,采取现场考评的动态方式,按照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简要汇报对考评内容的贯彻落实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台帐、抽查案件、反馈意见等程序进行;对于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相对较少的单位,采取资料上报审核的静态方式,即各单位于2007年11月30日之前上报考评所要求的信用资料,考评组不再对该部分单位进行现场考评。(考评对象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区政府将成立张江华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许武松、区监察局陈海伟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吴宏元、区行政服务中心官余标、区劳动保障局岑文元、区司法局徐军、区监察局陆炯、区法制办俞刚等为成员的考评小组,加强对政府机关信用度情况考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考评工作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参加。考评程序结束后,区政府将对考评情况进行通报。

  三、考评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镇海区政府机关信用度考评条款》要求,认真总结信用考评年度内的信用建设情况,形成信用考评汇报材料,并上报区法制办。

  (二)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执法责任制方案相关材料向区法制办报备。今年如有变动的,变动的材料需继续报备;2006年上报的执法责任制方案未形成文件形式的单位,今年需以正式文件形式重新上报。

  (三)与考评条款有关的其他材料、案卷等须同时上报区法制办。

  

  附件:考评对象及时间安排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考评对象及时间安排

      1.现场考评单位及考评时间

  时间

  上午8:15-11:30

  下午13:45-17:00

  1119

  地税局

  烟草局

  1120

  国土分局

  劳动保障局

  1121

  公安分局

  建设交通局

  1122

  国税局

  城管局

  1123

  安监局

  卫生局

  1126

  环保局

  工商分局

 

  2.资料上报审核单位(不参与现场考评)

   

  发改局

  民政局

  质监分局

  教育局

  司法局

  人事局

  农业局

  财政局

  贸易粮食局

  外经贸局

  审计局

  农机总站

  文广新闻出版局

  民宗局

  旅游局

  统计局

  科技局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人口计生局

  规划分局

  招宝山街道

  蛟川街道

  庄市街道

  骆驼街道

  九龙湖镇

   浦镇

                            

  

  

主题词:综合  信用度  考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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