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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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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效能办[2004]3号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实效,区效能办督查组于4月1日对20多家单位、部门和8家饭店进行了明查暗访。重点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在位在岗情况,四条禁令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3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本次明查暗访。

根据明查暗访情况反映,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各镇、街道和单位贯彻落实区机关效能建设会议精神态度坚决,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组织体系健全,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开局良好。但是在明查暗访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现象,在上班时间司法局、民政局、供电局、外贸局、建设与交通局下属的房管处、规划分局下属的规划勘测设计院等单位12人有违反“四条禁令”情况,其中事业人员和职工7人,单位聘用人员5人。明查暗访中,发现部分单位的个别工作人员在位在岗率低、服务态度冷淡生硬等现象依然存在。

对本次明查暗访中查实的问题, 区效能办将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对照失信责任追究办法和违反“四条禁令”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违规人员作出效能告诫一次和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

2、对违规人员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一次谈话。

3、对有三人次以上违规的单位主要领导作出失信告诫一次处理。

区效能办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剖析原因、挖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于4月15日前报区效能办),并将各项措施细化到具体行动上,渗透到各个工作环节中,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同时,要求全区各镇、街道和单位吸取这次被通报单位的教训,在下一阶段的机关效能建设中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和部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但要领导好本机关效能建设还要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基层的效能建设,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抓实干,抓出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关有关制度,规范从政行为,严格按程序办事。制度是效能建设的根本,必须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各镇、街道和单位要围绕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近期重点对原有的一些制度进行一次梳理、完善。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各镇、街道和单位要坚持把加强机关干部的思想教育摆到突出位置,贯穿效能建设始终。有关单位要以整改为契机,把这次督查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典型,举一反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干部职工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力度,加强对机关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克服办事拖拉、工作推诿、纪律涣散、政令不畅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进一步形成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监督、考核,敢于碰硬、动真格。加强监督、考核是效能建设的有力保证。各镇、街道和单位要设立机关效能建设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员队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针对本单位效能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切实抓好督查整改。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同时要进一步学习贯彻《机关工作人员失信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动态考核。

 

 

 

镇海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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