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去年5月,重庆一美容公司在合川市开了一加盟店,并打出“终身苗条”的广告。刘女士为了留住美丽,成为加盟店的签约客户,加盟店承诺为其提供终身减肥服务,刘也为此支付了2400元。但刘在加盟店只享受到一次服务后,该店就人去楼空。刘投诉到消委未得到解决,遂将美容公司起诉到合川市法院,该院在日前判决美容公司还款。
法官点评:刘女士签定的终身减肥合同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因合川分店打的是公司招牌,公司已构成违约。因已出现了违约情况,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已不现实,为此应由公司返还减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