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至49周岁的育龄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经商、务工前,应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县(市、区)外出前,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夫妻一起外出的双人合照)一张、村(居、社区)出具的婚育证明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或其他指定场所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镇乡(街道)办证机构对符合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条件、资料齐全的申领人,一般应在当日免费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