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扶贫基地是以扶持残疾人通过有效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为宗旨的扶贫载体; 2、残疾人扶贫基地是由集体或个人(残疾人、健全人)投资经办,残联在其形成发展中给予扶持的,在种、养、副、加工业等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实体; 3、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需求前景,年产值在10万元以上; 4、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直接安排残疾人劳动力5人以上或辐射残疾人10户以上(对辐射户提供产、供、销服务);安排或辐射的残疾人年收入达到当地脱贫标准; 5、残疾人扶贫基地具有为残疾人提供技术培训、生产实习、劳动示范、信息咨询或提供优良品种、生产工具、资金扶持的功能; 6、残疾人扶贫基地由县级以上残联挂牌确认。 三级栏目基地情况:目前我市有69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共安置残疾人374名、辐射残疾人家庭157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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