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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
来源:
日期:200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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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木问:我老家在宁海农村,前几年家里申请了将农村老地基重新建房,申请得到了批准为期两年,但因家里各种原因,两年内并未进行建房,现在当初的申请的两年已经过期,是否可以申请将原先的批文延长时间,如果可以手续如何办理?如果不可以是否就要重新进行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审批?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答复:可以到当地的土管所重新进行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审批。原宅基地没收回的话请向当地土管所咨询是否可申请将原先的批文延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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