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
>
便民回答
>
物权
房产证上名字可否改写?
来源:
日期:2005年12月30日
访问次数:
【
大
中
小
】
鄞州的叶先生来电:我和女朋友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当初做房产证时只写了我一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想在房产证上改写成两人的名字,不知道可不可以?
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答复:若两人还没登记结婚的话,房产证上不能加名字;若两人已登记结婚了,房款已付清的,可以带上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到交易中心来办理手续。如果房子有按揭贷款,必须在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