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返回首页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 > 便民回答 > 其他

独生子女证
   访问次数:

我本人户口在天津,老公和女儿的户口镇海,我想领“独生子女证”,不知道应该到哪里办事,需要什么手续!谢谢

答: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生育管理所在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生育管理所在地为男方户籍地。

   办证程序: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核实,由生育管理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承办单位:计生局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