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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优惠吗?
来源:宁波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08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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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优惠吗?
答:去年年底,我省财政厅、物价局联合下发了有关通知,规定从去年11月24日起,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事业性收费。范围涉及工商、公安、卫生、税务、民政和劳动保障10个部门的20个种类。如果应届毕业生想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向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核对之后可免交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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