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等专题活动。区安委办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学标杆、守红线”活动。树立金丰(中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为全区机械制造行业、物流行业、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标杆企业,通过集中持续宣传、教育培训和示范推广,引导动员全区各类企业学习行业标杆典型经验,守住安全生产红线。(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建交局、区新闻中心、石化区安监局)
(三)举办镇海区“十万职工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大行动”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开展以“查身边隐患 保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十万职工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大行动,动员全区职工根据本职岗位实际,对照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检查提示卡,广泛开展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群众监督、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安委办,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新闻中心等)
(四)开展区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动员讲话。安全生产月活动临近时,由区领导在电视上作动员讲话,动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踊跃参与活动、参与安全实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新闻中心)
(五)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和主题(今后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利用现场解答、互动体验等手段,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招宝山街道,参与单位:区应急办、区综治办、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区建交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治安大队、镇海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消防安全微电影;公布一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举办液氯充装应急演练、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应急处置演练、旅游行业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动各企业全面开展班组、车间一线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员工的应急演练和应急技能比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开展“平安镇海”建设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从6月份开始,持续到年底,多形式开展平安创建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区平安建设(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九)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优秀“金点子”将推荐参加省、市第三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安监局)
(十)开展安全生产协管员安全培训。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组织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培训班。(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开展“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邀请各行业专家,免费为各企业提供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行业有关部门)
(十二)开展“文明施工观摩会”。以“安全生产绿色施工”为主题,组织区内各建筑企业参加。(责任单位:区建交局)
(十三)开展“警营开放日”和“走进交警,共话和谐交通”活动。(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
(十四) 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农机”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农机局)
(十五)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在镇海新闻网、区安委办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在区级主流媒体《今日镇海》开设专版宣传。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交车播报屏、数字移动电视、候车亭、道路交通诱导屏、大型广场LED显示屏、楼宇电梯数字电视、公益电影短片、墙体画等现有载体,集中展示播出安全生产公益视频、字幕、标语、漫画等。(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六)开展宣传栏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人员密集场所、小区物业管理处、村(社区)活动中心张贴宣传画、宣传挂图或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动员各企业在生产、施工、经营、储存等场所张贴相应的行业法规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宣传标语,设置安全报栏,布置、更新和补充各种安全标志牌。(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十七)组织各类竞赛活动。举办“社区学院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隐患查找微摄影大赛”等竞赛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安委办及各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摄影比赛、有奖征文等其他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