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专题活动。区安委办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精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学标杆、守红线”活动。树立金丰(中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金洋化工物流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为全区机械制造行业、物流行业、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标杆企业,通过集中持续宣传、教育培训和示范推广,引导动员全区各类企业学习行业标杆典型经验,守住安全生产红线。(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建交局、区新闻中心、石化区安监局

      )举办镇海区“十万职工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大行动”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开展以“查身边隐患 保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十万职工岗位事故隐患排查大行动,动员区职工根据本职岗位实际,对照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检查提示卡,广泛开展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群众监督、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安委办,参与单位:区安监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新闻中心等

      (四)开展区领导“安全生产月”电视动员讲话。安全生产月活动临近时,由区领导在电视上作动员讲话,动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号召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踊跃参与活动参与安全实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新闻中心)

      (五)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和主题(今后每年的6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利用现场解答、互动体验等手段,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招宝山街道,参与单位:区应急办、区综治办、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区建交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治安大队、镇海海事处等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

      )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消防安全微电影;公布一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责任单位: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举办液氯充装应急演练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应急处置演练、旅游行业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形式的演练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发动各企业全面开展班组、车间一线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员工的应急演练和应急技能比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质监局区卫生局、区旅游局,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开展“平安镇海”建设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6月份开始,持续到年底,多形式开展平安创建系列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平安办、区平安建设(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金点子评选活动。优秀金点子将推荐参加省、市第三届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责任单位:总工会、安监局)

      开展安全生产协管员安全培训。结合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组织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培训班。(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开展“安全服务”专项行动。邀请各行业专家,免费为各企业提供安全检查、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各行业有关部门)

      十二开展“文明施工观摩会”。以“安全生产绿色施工”为主题,组织区内各建筑企业参加。(责任单位:区建交局)

      十三开展“警营开放日”和“走进交警,共话和谐交通”活动。(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

      (十) 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农机”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农机局

      (十)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在镇海新闻网、区安委办网站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在区级主流媒体《今日镇海》开设专版宣传。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公交车播报屏、数字移动电视、候车亭、道路交通诱导屏、大型广场LED显示屏、楼宇电梯数字电视、公益电影短片、墙体画等现有载体,集中展示播出安全生产公益视频、字幕、标语、漫画等。(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十六)开展宣传栏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人员密集场所、小区物业管理处、村(社区)活动中心张贴宣传画宣传挂图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动员各企业在生产、施工、经营、储存等场所张贴相应的行业法规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宣传标语,设置安全报栏,布置、更新和补充各种安全标志牌。(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十七)组织各类竞赛活动。举办“社区学院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隐患查找微摄影大赛”等竞赛活动,组织参加上级安委办及各有关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摄影比赛、有奖征文等其他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