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返回首页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网上办事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对外交流 > 相关信息

如何使出境货物快速通过口岸查验
   访问次数:
    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北仑作为一个大口岸和大港口,除了本地企业生产的商品出口之外,还有内地企业生产的商品经北仑口岸通关出境,据统计,目前除了西藏,中国大陆其他省市区均有货物经北仑出境。这些内地生产、在口岸通关的货物,需要接受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其实施货证核查(简称出口查验)。当前形势之下,作为确保“中国制造”产品质量把关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如查验力度加大,查验手段更为科学化,对出口产品与报检信息的符合程度的要求更高等。企业应如何配合口岸查验工作,提高工作有效性,确保货物顺利出口呢?
    一是要增强政策意识。企业应当及时关注高层政策信息,了解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掌握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要求。同时关注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争取主动,积极应对。
    二是要熟悉程序要求。企业应熟知口岸查验的内容与要求,从2007年9月1日 (以生产日期为准)起,必须严格做到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的生产企业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产品品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加施检验检疫标志的内容及其他相关要求等与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表注的内容相符合,否则将一律不允许出口。
    三是要严格操作规范。在装箱时必须有序,尤其是多种货名、批号和数量的集装箱拼箱货物,必须合理安排各种货物的空间,叠放整齐有序,保证包装的完整,以便于现场检验检疫操作,加快查验速度、降低货损几率。同时,在口岸实施倒箱查验时,产地货主或者委托口岸代理应当到场,对倒箱作业予以技术指导,并及时地对是否造成货损以及查验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