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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有何对外经贸方面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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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建设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创造竞争优势,营造优异的服务氛围和有利的发展环境。在国展中心建设初期,市政府将对国际贸易企业的集聚过程实行政策优惠和财政支持。
    市政府最近出台的 《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建设的决定》规定,将制定有利于国展中心建设的税费扶持政策,包括对入驻国展中心的进出口企业、服务机构和办展单位在所得税、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给予一定的减免;对入住常年展展商摊位租金实行“三免二减半”政策;对国展中心运作主体在开发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实施减免和财政补助;允许15年内将国展中心入驻企业所交税费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返回给平台运作主体公司,并将土地出让金扣除必要成本后全额返还。
    摊位补助——— 租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摊位的,前2年租金租期满后全额返还,后3年减半收取;租用商务办公用房的,前2年租金按市场价减半收取,其中由国际采购企业等租用的,租金再予优惠;上述企业优先安排国际贸易平台扩建二期三期摊位及商务办公用房。
    税收优惠——— 租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摊位、并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注册地新设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3年内暂免进出口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3年内暂免水利建设基金。
    财政扶持——— 租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摊位、并在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注册地新设公司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根据每家企业经营规模、业绩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情况(具体要考核企业进出口总额、递增幅度和在宁波口岸进出口比例),按照企业每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实绩,三年内给予不超过60%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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