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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港水域危险货物装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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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渔港水域危险货物装运审批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所装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质,包装情况和进出港时间 2、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3、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 4、渔业船员职务证书 5、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6、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 7、按规定缴纳渔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

材料明细:
1、所装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质,包装情况和进出港时间
2、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3、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
4、渔业船员职务证书
5、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
6、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
7、按规定缴纳渔船船舶港务费、停泊费、靠泊费、货物港务费。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1.凡需要在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的船舶,应在装船或进港前两天带齐所需材料向港口所在地渔港监督机关      申请办理《船舶装运危险物品准运单》2.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3.并在指定地点停泊和作业。  
办事责任:无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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