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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材料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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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材料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 省级以上建设项目选址审批需要上报以下材料

 

申报材料名称

1

申请报告

2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书(包括地市、县市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3

用地红线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4

规划选址意见(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5

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城镇体系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6

项目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7

项目在城市分区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8

项目在城市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9

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10

项目情况说明(由市、县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11

专家论证意见(由专家签字)

12

听证意见(由听证人签字)

13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14

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15

电子文档

16

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审批的需要提供规划审查相应阶段的审查意见

17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件

18

其他:项目涉及河道改变需提供河道审批件

19

项目涉及岸线利用需提供岸线审批件

20

项目涉及港口需提供港口审批件

21

项目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需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审批件

22

项目涉及山体开挖需提供水土保持报告审批件

23

项目涉及海洋使用需提供海洋使用审批件

24

项目涉及文物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25

项目涉及耕地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意见

26

可行性研究报告

27

省级以上建设项目文件依据

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需要上报以下材料:

申报材料名称

1

申请报告

2

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申报书(包括地市、县市主管部门意见并盖章)

3

用地红线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4

规划选址设计条件(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5

项目在风景名胜区中的区位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6

项目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7

项目在风景名胜区分区规划中的位置图(由市、县主管部门盖章)

8

项目平面布置图

9

现状照片

10

项目情况说明(由市、县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11

专家论证意见(由专家签字)

12

(依法需要听证的)听证意见(由听证人签字)

13

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14

介绍信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15

电子文档

16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尚未审批的需要提供规划审查相应阶段的审查意见

17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审批件

18

其他:项目涉及河道改变需提供河道审批件

19

项目涉及岸线利用需提供岸线审批件

20

项目涉及港口需提供港口审批件

21

项目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需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审批件

22

项目涉及山体开挖需提供水土保持报告审批件

23

项目涉及海洋使用需提供海洋使用审批件

24

项目涉及文物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文物主管部门意见

25

项目涉及耕地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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