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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需提交的资料: A: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表 B:双方法人和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委托书 C: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D: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 E: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 F;勘测成果报告或宗地图 G: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证 H: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I:投入建设资金的有关证明 J:出让金或增值税、契约支付凭证 K:其他需要按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2、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手续应提交的资料 A:土地使用权租赁申报表 B:土地使用证(或权属证明) C:营业执照 D;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委托书 E:分割或部分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勘测资料 F:地价评估报告及确认书 G: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3、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应提交的资料 A;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申报表 B: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 C:抵押物清单 D:土地使用证 E: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证明 F:法人授权委托书 G:土地评估报告及确认书(划拨土地) H:宗地勘测成果资料及宗地图(分割或部分抵押) I:抵押合同公证书 J:已抵押过抵押权人的意见证明 K:村经济组织同意抵押证明 L: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租赁合同 M: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房管部门联系单) 4、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中,市区与是城区三区局的职能分工: 宁波市土地管理局办理规划区内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土地管理局办理规划区单位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5、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中,市局与城区三区局的职能分工: 宁波市规划区的单位由宁波市土地管理局办理;个人由宁波市土地管理局分别委托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土地管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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