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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项目编号:B0301 管理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制止“恶炒楼花”等非法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审核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要; 2. 建设部令《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责任处室:市建委房交处 报备程序: 一、报备材料明细: 1.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意 2.预购商品房合同变更申请核准表 3.原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 5.其它需要的资料证件 二、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初审———核准 事后监管措施: 加强预购商品房转让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的持续繁荣发展,防止“恶炒楼花”等非法行为,经常检查、规范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的销售资料,为民办实事,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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