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返回首页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网上办事 >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 土地房产 > 办事指南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访问次数:
  审批事项名称: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核准类)
  审批项目编号:H0310-1
  管理目标:实行房地产评估资格认证制度,规范房地产评估市场。
  审核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五十七、五十八条;
  2.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
  设立理由: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该项目标准应由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就是以后转移到行业协会或专家评审机构管理,也只能作为初审条件。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审批时限: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责任处室:市建委房交处
  审批程序:
  一、申报条件、材料明细:
  1.有自己的企业名称和组织结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注册资本;  
  3.有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估师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上岗证书;  
  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申报表;  
  5.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业执照副本;  
  6.机构的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度;  
  7.其它需要的资料证件。
  二、办理程序示意图:
  申办者申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建委核准〉〉报省建设厅〉〉报建设部。
  批后监管措施:
  1.督促检查评估机构严格按核准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防止超资质执业问题发生;    
  2.对执业估价师实行跟踪管理;    
  3.定期检查各估价机构估价报告,规范评估市场。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