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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中止、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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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渔业船舶中止、注销登记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
1个 工作日

有无收费: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农业部农渔发[1996]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4、浙渔船[1998]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浙江省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1、1、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申请表(县区渔监部门初审)
2、上交船舶国籍登记证书、所有权证书原件
3、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书(捕捞渔船)
4、乡镇(街道)和村社(居委)证明文件
5、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6、船舶买卖合同(出售船舶)
7、船舶抵押贷款清偿证明(有抵押船舶)
8、购入方出具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捕捞渔船)(身份证原件)
9、购入方出具船舶准购证明(辅助渔船)(身份证原件)
10、法院产权证明文件(法院拍卖船舶)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1.申请人提供各种有关申请表、证明文件2.县区渔港监督部门初审3.办理注销、中止手续 
办事责任:无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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