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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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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律师事务所注销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企业(组织)

承诺期限:
12个工作日

有无收费: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1、由所主任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报告;
2、债权债务清理完结的说明文件。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上报 
办事责任:1、窗口工作人员对接收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发给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作出办事时限的承诺,移送局律师公证管理处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给行政许可不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材料,并发给行政许可补充通知书。 2、审核同意的上报省厅;决定不予受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告知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司法厅或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镇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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