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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家级、省级星火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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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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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许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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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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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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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
国家科技部《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浙江省星火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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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1、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对渔农村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起显著示范推动作用的开发性项目。 2、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省内先进水平。技术或产品能够推广幅射,短期内投产并形成一定经济规模,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承担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能力和经济实力,有可靠的技术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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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
1、《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报国家级项目表式) 2、《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星火计划项目申报书》各一式六份(报省级项目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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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星火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实施,面向农村经济主战场的指导性科技开发计划。实行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管理。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并填写申报材料。经初审、盖章后送市科技局星火办,审查后及时转报。 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一次,由上级科技主管部门发文通知,组织申报。一般情况下,在6月底报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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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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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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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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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