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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领购
来源:
日期:2007年10月11日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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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发票领购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个人
承诺期限:
即时办理
有无收费:
收费依据 《关于地税系统特殊规格发票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申报条件: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因生产、经营需要,均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发票发售窗口申请领购发票。
(一)纳税人首次购票应携带提供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3、发票购领簿申请审批表
4、购票员身份证明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证件。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购领簿”,申请人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领购发票。
(二)纳税人以后购买发票,应提供:
1、发票购领簿;
2、发票购领表;
3、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证件。
同时带已使用发票的存根,经发票管理人员对已使用发票存根进行核销后方可购买发票,实行“验旧购新”。查验后的发票存根由纳税人带回妥善保管备查。
(三)异地申请购领应提交的有关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 发票购领簿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5、 生产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填发的《外管证》
(四)计算机开票许可应提交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发票购领簿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购票员身份证明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计算机开具发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
材料明细: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
办事责任
发票管理岗位受理上述资料后,填写《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并当场进行审核。同意其领购发票的,填写《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纳税人,核定其领购发票名称、种类、领购数量及领购方式等,打印在《发票领购簿》上,并将《发票领购簿》发放给纳税人。不同意其领购的,填写《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纳税人。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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