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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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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许可

类型:

被许可人:
个人

承诺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有无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1、《会计法》;2、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3、《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申报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凭有效合格证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5级)。

材料明细: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有工作单位的还需经单位审核盖章。
2、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5、有学历(或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受理-审查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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