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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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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进口车注册登记

类型:

被许可人:
个人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上报省厅总队审批。

有无收费:
汽车号牌:100元/副(大),70元/副(小)
摩托车号牌:70元/副,行驶证:10元/本。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2001年公安部令第56号),《进口机动车登记审批管理规定》(公安部公交管(2001)133号文件)。

申报条件:

材料明细:
1、《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购置税完税证明;
4、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单;
5、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购置轿车、19座以下小客车、1.25吨以下厢式货车、二、三轮摩托车,须备财政部门核发的指标证,客运出租车除外;
6、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7、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8、两套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拓印件。

办理程序:
一、办事流程
    1、车主填写《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表》,递交申报材料;
    2、车管所受理,并出具《机动车受理凭证》;
    3、机动车检测站检验合格后在登记表盖章;
    4、车管所报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审批;
    5、省厅审核批准后车主到车管所办理。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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