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返回首页 网站搜索 网站群搜索 站内搜索   高级搜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 网上办事 > 办事大厅 > 个人办事 > 就业 > 办事指南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
   访问次数:
  
项目名称: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

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个人

承诺期限:
0

有无收费: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材料明细:
1、外国人在中国就业许可
2、
(1)、营业执照、注册证和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组织机构章程等用人单位法人资格材料;
(2)、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3)、聘用意向书;
(4)、拟聘用外国人履历证明;
(5)、拟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
(6)、拟聘用外国人健康壮况证明。
3、行政许可申请书

办理程序:
办事程序 申请人向宁波市人事劳动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及资料。 
办事责任 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返回上一页】   【关闭窗口】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本站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旧版回顾 | 政府信息公开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主办 区政府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承办
浙ICP备05000026 | 访问量: | 网站管理员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