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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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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出生公证

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被许可人:
个人

承诺期限:

有无收费:
《浙江省公证收费办法》100元(翻译费另计)

实施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

申报条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可由村或居委会出具,并由乡镇或街道盖章确认)(证明表格可到司法窗口领取)
3、申请人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4、2寸彩照四张(到台湾使用的需提供五张)

材料明细: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出生事实证明
3、申请人应提供二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
4、生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6、出生公证申请表及出生证明表格

办理程序:
1、司法窗口受理、审查、拟公证书;
2、报市公证处领导审核;
3、出证、制证
4、窗口送达申请人公证文书

办理程序示意图:

结果查询:

主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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