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706/2025-227132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体裁分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波市镇海区人才金港职业培训学校
宁波市镇海区人才金港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宁波市镇海区人才金港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登记,该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由“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中式面点师(五级四级)、西式面点师(五级四级)、茶艺师(五级四级)、农村电商销售(专项职业能力)、跨境(进口)电商运营(专项职业能力)、SYB创业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变更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中式面点师(五级四级)、西式面点师(五级四级)、茶艺师(五级四级)、农村电商销售(专项职业能力)、跨境(进口)电商运营(专项职业能力)、SYB创业培训、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同时换发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2330211MJ90023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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