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941/2025-22706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4年度镇海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4年,镇海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石化区入选全国“无废园区”典型案例,为全省唯一;我区通过全省水生态治理示范试点评估,为全市唯一。2024年度美丽浙江考核优秀,治水工作再获省“五水共治”大禹鼎。
一、聚焦达标提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5%;PM2.5浓度为21.2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2。PM10、臭氧和PM2.5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年无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市控及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水质优良率均为100%,三江一级支流断面水质首次全部达到三类。全区河流监测断面V类及以上水质占比73.5%,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土壤固废环境风险基本可控。耕地土壤pH值、有机质等情况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为10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99%。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8.7分贝,较上年同比下降1.0分贝。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年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23年镇海区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9.15,较2022年上升0.3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1.94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8%,面积保持不变。环境安全形势平稳可控。2024年及时妥善处置环境应急响应事件6起,近5年环境应急响应事件发生率处于平稳状态。
二、聚焦风险防控,生态安全持续巩固
生态动植物保护全域推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水土保持率达98.58%。完成首轮鸟类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率达100%。森林覆盖率达20.36%,较上年增长0.51个百分点。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整改。完成国家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3项问题、省级披露2项问题整改销号。制定第三轮央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圆满完成2024年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迎检工作。生态环境信访化解处置平稳。2024年有效信访220件,较上年减少10件,信访办结率100%。受理第三轮央督信访件24件,信访数量全市第三少。
三、聚焦绿色转型,生态经济提质增效
优化生态环境空间布局。完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3个。新增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5家,再次夺得“浙江制造天工鼎”。淘汰落后产能项目40个,整治“低散乱污”企业160家,新增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减污降碳国家级试点三年行动方案,完成2家企业指数测算。完成镇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9家氢能企业落户“招宝氢谷”氢能产业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捧回省科技工作最高荣誉“科技创新鼎”。新增全省重点实验室3家、省工程研究中心2家。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37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8家。
四、聚焦美丽宜居,生态生活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全域城乡风貌。建成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省级未来乡村2个。九龙湖镇获评市级乡村旅游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化城市更新行动。编制完成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实施重点更新项目36个,全省首单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落地镇海。做优共富基本单元。新建省级未来社区14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强化生活垃圾总量控制,2024年生活垃圾22.77万吨,达到上级考核目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获省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
五、坚持常态长效,生态机制高效运转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严格落实《镇海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督促属地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深化重点领域联动机制。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建成市级幸福河湖3条、高品质水美乡村4个。推深做实“林长制”,各级林长巡林745次,新建林区入山卡口视频监控点位34个。持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制度,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5877万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赔偿案件6件。优化关键环节数字治理体系。“数字治气”应用入选区民生实事项目、获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改革创新案例一等奖。大力推进生态警务建设,建成九龙湖镇和石化区2个生态警务联勤警务工作站。
六、聚焦共治格局,生态文化活力彰显
深化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全年接待旅游人次突破1022.1万人次,综合旅游总收入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6.35%。深化生态文明教育传承。进一步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义务段中小学将省编教材《人·自然·社会》纳入课程。崇正书院、静远小学创建为浙江省节水型单位。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举办公众开放活动209期,累计参加约5000人次。镇海炼化白鹭园获评省级观鸟胜地。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88.03%,全市排名上升1位。
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总体有序推进,但对标美丽中国、大美宁波建设和镇海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建设的各项要求,仍存在短板与不足。
一是绿色低碳转型压力较大。今年我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要投产,而部分既定减排项目进度滞后,企业减排空间挖潜难度越来越大,环境承载力、环境要素保障呈现双重压力。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基础还不稳固。2025年1—4月,镇海区PM2.5浓度32.7微克/立方米,排名第3,较去年同期上升2.5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出现波动,改善基础还不稳固。三是部分地表水水质不稳定。2024年镇海区各考核断面水质稳中有升,两条三江一级支流断面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Ⅲ类水。但今年来,部分考核断面水质出现波动,个别月份游山断面总氮浓度超过考核标准,水质仍不稳定。四是汛期水污染控制难度较大。镇海区个别断面水质在汛期出现波动、反复现象,但汛期污染来源复杂,溯源排查难度较大。五是生态安全防控形势有待加强。镇海区环境风险源、放射源企业较多,危化品运输、存储环节安全隐患较大,环境安全防控存在较大压力。六是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还有不少。2024年有效信访投诉件中施工工地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大生态信访问题占比较高,空气异味、河水发黑等问题仍是群众关注点。
2025年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25年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美丽宁波建设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镇海样板。
一、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经济持续升级
1.持续推动产业升级。落实工业集聚区规划,加快开发集成电路产业园、岚湾工业区,改造提升老旧工业区块800亩。新增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2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
2.积极推进减污降碳。逐项建立减污降碳评价指标体系,完成碳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上线试运行。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10家、创建绿色工厂50家。
3.加快提升科技创新。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0家。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研发端“校企”联动,落地平台产业化项目10个以上。
二、坚持系统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0%以上。推进“镇有碧水”重点项目建设,市控及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水质优良率保持“双百”。推进石化区国家级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无废石化基地”和“无废石化园区”建设。
2.协同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成11种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验收。高质量建设“森林镇海”,精准提升森林质量700亩以上。
3.持续加强生态分区管控。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机衔接,推动重点项目精准快速落地。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环境要素保障力度。
三、坚持标本兼治,推进生态问题查改清零
1.狠抓存量问题整改攻坚。对历次督察、巡视巡察、长江经济带等问题整改进行“回头看”。持续推动市委涉水生态问题机动巡察反馈问题、第三轮央督反馈4个共性问题整改。
2.狠抓典型问题自查自纠。对沿海沿江各类排口及石化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人工排查、无人机巡查及卫星遥感,推动各地各部门高标准抓好问题整改和短板补齐。
3.狠抓生态环境应急防控。推进石化园区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辐射智控应用,强化移动源及移动射线探伤作业监管。
四、坚持宜居提质,推动生态生活持续提升
1.全力推进农业发展。建成投用千亩蔬菜保供基地。加快蛟川现代都市农业园二期建设,争创省级未来农场1家、省级数字农业工厂1家。
2.全力实施城市更新。实施后海塘生态湿地等城市更新项目20个以上。完成地块清零40个,征迁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3.全力提升城乡发展。新增省级未来乡村2个。加快推进骆驼朝阳农文旅产业、九龙湖稻海粮仓二期等美丽乡村项目建设。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生态制度持续完善
1.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压紧压实部门和属地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推进生态领域行政、司法与审计监督多方协同。
2.加大数字科技赋能提质。持续迭代深化“数字治气”等应用,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等高科技手段,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非现场监管体系。
3.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深化亲子课堂、亲子研学等活动。协助办好全国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现场观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