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56697/2025-227054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成文日期: | 2025-06-26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建设交通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居民业务办理指南
一、开户须知
开户收费办法
1. 新建住宅燃气预埋费已列入房价,开户时不再缴纳预埋费。(政府另有规定除外)
2. 未交燃气预埋费的已建住宅(老小区)的用户在开户时须缴纳预埋费(安装费)。
以上燃气预埋费(安装费)及气价均根据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付。
二、开户手续
1. 在管道供气区域内,具备供气条件的用户如需要使用管道燃气,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资料)、房主身份证到本公司各营业厅或到微信营业厅办理开户手续。每户只允许安装一台家用双眼燃气灶,一台13升(含)以下燃气热水器(或相当热负荷的其他用气设备),并根据用户的实际用气设备数量安装燃气接口。如需增设燃器具或使用超过上述标准负荷的燃器具,则应另行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
2. 开户后,由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安装、调试、点火供气。
用户应购买、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熄火保护装置且与管道气气源相适配的燃器具,并按规定对燃器具进行定期检修及到期更新。
三、客户变更、注销等业务等
如发生迁址、更改户名、停用或改变用气性质等情况,应随带房产证原件相关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本公司各营业厅或到微信营业厅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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