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956697/2025-22700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25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建设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清理长期应付往来款项的公告

2025-06-25 17:08 来源:办公室(安全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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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为规范财务管理,清理长期挂账款项,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局现对下辖单位截至2025年5月30日账龄超过十年以上且尚未结清的应付往来款项(详见附件清单)进行集中清理。

经核查,部分债权人因信息变更、失联和其他原因,长期未与我局相关单位联系并主张债权。为妥善处理上述款项,保障各方权益,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公告对象

本公告针对附件清单所列示的、我局下辖单位应付账款中账龄较长且长期未发生业务往来或无法有效联系的供应商/债权人。

二、 款项信息

详见附件《长期挂账应付往来款项清单》。

三、 公告要求与权利主张

1. 请附件清单中所列供应商/债权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即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5日),与我局相应单位取得联系并办理款项确认及支付事宜。

2. 需提供材料: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请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合同、协议、订单、送货单、验收单、发票等文件、收款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其他能证明债权的有效法律文件。

四、 逾期未认领的处理

1. 视为放弃权利:债权若在上述公告期届满后,相关债权人仍未与我局相应单位联系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主张权利,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视为该债权人放弃主张该笔款项的权利。

2. 债务后续处理:债权人对于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款项,我局将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进行账务转销清理。

感谢各合作伙伴长期以来的支持与理解。请相关债权人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及时办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4-89584272

联系人:  朱会计

联系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388号3楼


附件:长期挂账应付往来款项清单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06月25日

附件


                          长期挂账应付往来款项清单




                                     单位:元

序号

挂账单位

对方单位

金额

业务发生时间

备注


1

宁波海川投资咨询服务公司

宁波建筑安装集团公司

555962.26

2004年

其他应付款


2

宁波海川投资咨询服务公司

宁波元捷大件运输公司

6000

2014年

其他应付款


3

宁波海川投资咨询服务公司

宁波西继电梯工程公司

33500

2014年

应付账款


4

宁波市镇海区交通工程开发公司路桥分公司

北仑陈华立交匝道工程项目部

15949.50

2010年

应付账款


5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交通资金专户(原镇海区城区建设指挥部)

东阳木雕古建筑公司

10000

2002年

其他应付款


6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交通资金专户(原镇海区城区建设指挥部)

周安平

10000

2004年

其他应付款


7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交通资金专户(原镇海区城区建设指挥部)

金军

50000

2004年

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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