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81092245/2025-225989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气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气象部门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宁波市气象部门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宁波市镇海区气象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开展年度抽查工作
按照省、市气象局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及镇海区“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公示,及时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任务,确保抽查事项全覆盖。
二、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管平台
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现场检查,应全部通过执法监管平台实施,掌上执法率达到100%,“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一般事项抽查率达到5-10%。同时,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对失信者、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比例。
三、严格落实责任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气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切实把随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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