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773/2025-22655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成文日期: 2025-05-29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5年镇海区律师业发展专项资金拟发放对象的公示

2025-05-29 16:26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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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镇海区律师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镇司〔2024〕39号)文件规定,钱学科等65名律师、浙江雄镇律师事务所等七家律师事务所符合条件,享受政策规定的财政资金补助。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

若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单位、姓名向镇海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电话:0574-89287435,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D2区)书面反映。

匿名的异议和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镇海区司法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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