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888/2025-226442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5-05-26 体裁分类: 公示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镇海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第一批)和“秸秆发电”兜底消纳农作物秸秆定点市内发电企业的备案公示

2025-05-26 11:35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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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宁波市镇海区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实施意见》(镇农发〔2025〕7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前期已申报备案材料的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拟确定以下6家单位为2025年度镇海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第一批),以及1家市内发电企业为2025年度“秸秆发电”兜底消纳我区农作物秸秆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农作物秸秆离田打捆收集利用主体:

1、宁波市镇海区澥浦若丰家庭农场(澥浦镇,余挺)

2、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施郎水稻种植农场(九龙湖镇,邹柏根)

3、宁波镇海瀚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九龙湖镇,王嘉烨)

4、宁波市镇海繁蓉粮油生态农场(庄市街道,郑荣希)

5、宁波新材料科技城至源农场(贵驷街道,王冬蕾)

6、宁波市镇海区澥浦和兴家庭农场(澥浦镇,戴招超)

二、“秸秆发电”兜底消纳农作物秸秆定点市内发电企业:

1、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电厂)

本公示期限从5月26日起至5月3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映。联系地址:镇海区民和路569号D2-516;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389506。


宁波市镇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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