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领衔人 | 潘杨 |
建议内容 |
为进一步厘清区属国企主责主业,加强镇海产业园区(小微园区)建设管理,助力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建议: 一、现状分析 目前镇海区国资国企共涉及小微园18个,建筑面积约228万平方米。其中,已建成并运营的产业园区3个,分别为新材料产业园、招宝智造谷、浦成小微园,均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330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22万平方米;在建的产业园区3个,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拟建的产业园区12个,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米。预计全部建成后可招引企业近800家,税收超6亿元,带动就业近3万人。 1.从园区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招宝山街道、蛟川街道、澥浦镇,分别为59.1、53.4、40.4万平方米,占厂房建筑面积总体25%、23%、17%。 2.从园区主导产业看,园区主导产业超过一半集中在智能制造和新材料,占比达81%。 3.从所属集团公司看,园区建设主体的厂房建筑面积超过一半集中在镇投控股集团和海江公司,占比达68%。 4.从管理运营团队看,能力各有侧重,如星寓公司侧重人才安居、住发物业侧重物业管理、基金公司侧重基金投资等。 二、面临挑战 (一)未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整体规划设计趋同,差异化不明显,容易造成园区间的无序竞争。目前产业园主要围绕我区已有的主导产业,如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等,而对于新兴产业,如医药制造、新型电子元件等涉及较为有限。在产业定位的过程中,尚未具备系统化思维,未能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紧密衔接和深度融合。 (二)未形成供需综合分析体系。招商与园区建设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匹配不够,目前已建成投运的产业园区入驻率约70%。园区普遍设计的是大面积、高层高的厂房产品,从实际招商结果看,利用不充分,特别是二楼及以上空置现象严重,造成大企业招不到,小企业没法用,存在企业无处落地和产业园区空置的错配局面。 (三)未形成有效统筹与联动。园区之间各自分散发力,信息、资源共享不够,有时存在多头竞争现象,没有形成有效统筹合力。同时,相应的产业配套服务有所缺乏,如政策申报、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未能形成体系化的企业培育通道。管理团队各有所长,但未能形成一支真正懂产业、善招商、会运营的系统性队伍。 三、思考建议 (一)加强面上统筹 一是统筹产业规划。建议经信部门加强对重大产业平台、产业集聚区、主题园区等规划,调整优化全区产业园区功能布局,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竞争,提升全区产业质量和空间承载能力。二是统筹招商匹配。建议招商部门做好招引企业与园区定位的匹配工作,加强全区招商资源共享和统筹,对产业链相关企业集中管理,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成本,促进企业创业创新和安全绿色发展。 (二)探索运营模式 一是建议由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加强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探索集“建设、招商、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实施路径,发挥国资国企自身优势,推动形成“项目+资本+人才+服务”的配套体系,打造专业化产业园区标杆企业。 二是建议加大对国有资本扶持力度,围绕新质生产力和区域优势产业方向,经信、招商、国资等部门加强协同,探索“国资引领—项目落地—股权退出—循环发展”模式,以投代招,择优选择企业(项目),最终实现产业发展和国资增值双赢。 |
主办单位 | 区经信局 |
会办单位 | 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发改局、区国资中心 |
答复意见 |
潘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海产业园区(小微园区)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2024年,区经信局牵头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园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镇制高办〔2022〕6号)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结合区投促中心起草的《镇海区国资小微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机制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小微企业园最新的管理要求,于2024年10月正式印发。意见中明确了小微企业园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出让、分割销售、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国资小微企业园招商引资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召开部门会议,研究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情况,并指示由区投促中心牵头制定区属国资小微产业园招商运营机制实施办法,目前已正式印发。办法中明确了各部门履行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管理服务的职能,并建立园区运营和招商信息统筹的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园的高质量发展,确保小微企业园各相关主体职责明确,管理边界清晰,有序建设运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区领导在招商联席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下步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顶层统筹,优化空间布局。配合区发改局编制全区小微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建立区级产业园区规划统筹机制,制定差异化发展指引,明确各片区主导产业方向。目前镇海区已建成国资小微企业园共6家,涵盖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国资国企将按照产业方向,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严控同质化项目重复建设。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评估园区规划与区域经济匹配度,动态调整开发策略。 二、创新运营机制,激发国企动能。推动区属国企向“投建运管”一体化转型,支持委托海江公司组建专业化运营平台,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资本运作能力,通过产业基金等工具盘活存量资产,构建“投资—培育—增值”闭环体系,对承担重点任务的园区实施差异化考核。 三、完善要素配置,提升服务能级。加快搭建园区综合服务体系,集成政策、金融、人才等核心功能,实现跨园区资源共享。统筹全区招商资源,建立产业链精准匹配机制,试点跨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跨企交流、专题培训培育复合型运营团队。 四、健全监管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效益导向的考核机制,将亩均效益、产业集聚度等指标纳入国企考核体系。建立园区资产动态监测平台,对低效载体实施分级预警管理。强化国资审计监督,重点核查重大投资决策合规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