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76号提案的答复

2025-05-22 11:08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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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顾小青、沈国强
建议内容

目前镇海区有已建成国资小微企业园6个,其中骆驼汇芯小微园一期、招宝智能产业园、蛟川智造产业园、浦成智新产业园下一步都将面临分割销售的问题。虽然区制高办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园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小微企业园的分割销售有了一个原则的规定,但在实操层面镇海区尚没有先例,进一步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好的成长空间,加快产业集聚规模和效应,优化属地营商环境,形成共荣共促良好局面。如何高效确保小微园产权分割销售,在保障小微企业权益,同时明晰主体责任、提高运营效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将成为全区大部分国资小微业园的面临共性问题。

以骆驼街道汇芯小微园区一期工程(做地主体为镇开集团下属公司世联置业)为例,该项目占地面积42640平方米(约64亩),总建筑面积约84186平方米,容积率1.99,共10幢房子(其中10号楼为保障性住房共180套)。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园区生产性用房自持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其余为分割销售。目前,在区经信局、区资规局、区建交局、镇开集团等相关部门(企业)支持配合下,多次专题研讨磋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1、小微园在土地出让前已符合小微园认定相关要求。分割销售的清单由骆驼街道发展服务办牵头制定、世联置业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确定清单后制定小微园整体销售方案,并上报区经信局、区建交局申请分割销售。2、小微园自投产三年后(2025年-2027年),所有经济指标核算方式按拿地当年(2022年)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3.0中规定的方式进行核算,考核主体为小微园整个地块(分割销售企业不单独考核)。3、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同意按多业主项目测绘,并办理产权登记,便于今后分割销售,不动产初始登记权证以多业主测绘报告为准。4、在后续分割销售中,销售主体应依法办理消防安全、房屋结构安全、环境保护等过户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为加快招商入园、提高园区使用效率、保障小微企业生存空间,多部门协商沟通达成初步意见在实操落地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分割销售工作的进度尚约制企业入驻、装修、投用、量产等进度。同时,小微园二期项目的受让、设计、招商、分割等事宜同样面临着需要开展相应的协调沟通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小微园区功能发挥,全力推进工业2070集聚区规划建设,确保小微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得好,提出如下建议:

1、由区经信局、区资规局、区建交局、区投促中心、区国资中心等部门就小微园项目建设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主要就园区建设规模、配套设施、产业导入类别、租售比、容积率等指标进行确定。

2、由区投促中心、区经信局、区国资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就小微园区投后使用的运营管理主体、运营管理模式、绩效评价主体等进行明确,同时明晰项目主体与属地镇街之间的管理职责边界。

3、由区资规局、区经信局、区建交局、区国资中心等相关部门出台镇海区国资小微企业园分割销售操作细则,从全区层面形成一套能落地、可操作的制度规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加快产业集群、资产安全完整奠定坚实基础。

主办单位 区经信局
会办单位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交通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国资中心
答复意见

骆驼街道联委、沈国强委员:

各位提出的“关于出台国资小微企业园分割销售操作细则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2024年,区经信局牵头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微企业园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镇制高办〔2022〕6号)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结合区投促中心起草的《镇海区国资小微产业园区招商运营机制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小微企业园最新的管理要求,于2024年10月正式印发。意见中明确了小微企业园项目规划设计、土地出让、分割销售、运营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操作流程。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国资小微企业园招商引资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召开部门会议,研究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情况,并指示由区投促中心牵头制定《镇海区区属国资小微园区招商运营机制实施办法》,目前已正式印发。办法中明确了各部门履行园区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管理服务的职能,并建立园区运营和招商信息统筹的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园的高质量发展,确保小微企业园各相关主体职责明确,管理边界清晰,有序建设运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区领导在招商联席会议上的指示精神,下步我局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编制全区小微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配合区发改局编制全区小微园区的总体发展规划,对下步拟建的13个小微企业园地块,论证建设必要性。根据属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合理规划和布局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明确各园区的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等,确保园区符合今后我区产业发展的需要。

二是推进小微园区规范运营。鼓励国资公司积极与行业内龙头企业合作,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合作建设运营小微企业园。切实考虑我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需求,合理制定园区入园标准。加强对园区厂房分割销售事项办理的指导和服务,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

三是推进园区提质增效。根据园区定位,合理制定运营考核目标,定期对园区经济产出、企业服务、人才引进等工作成效开展评价。加强对园区安全生产的指导督促,推进小微企业园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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