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5-21 10:30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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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人 范柯
建议内容

镇海区看守所实现了连续30年监所安全无事故、队伍无违纪的“双无”佳绩,自2001年起连续23年被评为全国一级看守所、自2005年起连续9届蝉联全国标兵看守所,为我区在全国公安系统创造了一张沉甸甸的金名片。根据公安部、卫生部印发的《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关押容量不满300人的看守所配置至少医师2名、注册护士1名。目前,镇海区看守所现有在编民警29名,医务人员6名;在押人员约300余名。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区看守所改造提升了卫生所,上线了智慧医管系统,配备了B超室等设置,有效保障在押人员身心健康。看守所原则上具备两项重大职能:一是保障在押人员安全,二是保障司法诉讼顺利进行。在保障在押人员安全方面,出于人员安置保障的重大职能要求,当前驻所医师面对三大压力:一是需要24小时值守,时刻待命处置突发救治事件;二是履行日常巡检、看病、体检、建档等各项工作,面对300余人(含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就医巡检需求,人少压力大;三是工作区域封闭、诊疗对象特殊化,驻所医师正常专业交流和上升空间相较专业医院医生机会更小。看守所的医疗水平和能力建设逐渐成为看守所的安全短板,挑战看守所的安全管理底线,为此急需加强看守所医师资源配置管理,建议:

一、将看守所列入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服务网络内。按照医联体服务机制,将区看守所定向列入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服务网络,可以实现医疗集团内统筹;由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看守所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即将看守所内的卫生所接入医共体网络内,在医共体内实现资源共享,尤其是多学科医师资源共享。

二、加强区看守所驻所医师职业提升培训交流。对定向服务看守所的医疗集团(或医共体、医联体),应提供驻所医师职业能力培训和交流规划,提升驻所医师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夯实看守所医疗安全基础。

三、完善医疗责任纠纷制度。由于为看守所提供医疗合作服务的医疗集团及医师也需要保障其自身的权利,尤其是对于医疗责任事故的认定处理,对该问题需要制度上进一步细化,明确诊疗的程序和规定等,细化纠纷处置主体、程序和责任,既保障病人安全,也保障医师安全。

主办单位 镇海区卫生健康局
会办单位 区公安分局
答复意见

范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看守所医务力量配置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我们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对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的健康保障日益重视。为提高看守所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运作,保证被监管人员安全,区人民医院和区看守所于2021年建立协作关系,派遣3名医师和3名护士长期驻点区看守所卫生室,专人专职负责被监管人员的健康体检、日常巡诊发药、医疗护理、突发疾病的抢救及转运、疑难疾病的会诊、监区内防疫消毒、药品管理和医疗档案管理等工作。2024年12月26日,两家单位再次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下步,我局将继续督促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做好人员统筹,加强对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的健康管理,提升驻点工作医疗纠纷处置能力。

一是统筹医务人员调配。持续推进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优化监所派驻医务人员配置,继续由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负责派驻卫生所医务人员的统一调配工作,并负责管理看守所的医疗业务、医务人员管理和指导培训等工作。

二是加强医师业务培训。由区人民医疗集团组织,定期开展驻点医务人员的监管医疗、急救技能、传染病防治等培训工作,提升其专业水平;结合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下发《驻看守所医务人员日常工作考核标准》,每季度就驻所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鼓励驻点医师继续教育,并支持医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和职称考试,提升其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医疗纠纷处置能力。两家单位共同协商,建立医疗纠纷处置制度,完善驻点工作医疗纠纷处置预案,细化医疗纠纷处置流程,组建医疗纠纷处置小组。由区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相关科室组织,对驻点医务人员的纠纷处置能力进行相关培训。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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