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58941/2025-2263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成文日期: 2025-05-21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2025年5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5-05-21 08:40 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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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0件金属挂具迁建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俞范东路770号

宁波市镇海文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文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在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俞范东路770号实施“年产6000件金属挂具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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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抛光粉尘经收集通过TA001~TA00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收集通过TA005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处理后少量粉尘排放于车间内;浸塑、固化废气收集通过TA006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最终经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其出水标准后排海。

3、噪声治理

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治理

废金属边角料、废塑料、其他包装材料、废砂带、砂轮经收集暂存后委外处理;浸塑液包装袋、废吸收液、废活性炭等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

年印花50万片服饰图案生产线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青路168号4#厂房三层

宁波市镇海宏腾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企业拟投资100万元,租赁位于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青青路168号4#厂房三层的现有厂房,租用建筑面积1467.96m2,实施“年印花50万片服饰图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印花50万片服饰图案。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

数码印花及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此措施,项目废气排放能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镇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4项水污染物基本控制项目达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余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集中处理;废包装桶、废油墨、废活性炭、污泥及栅渣、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各种设备保养检修,避免因磨损而使设备噪声增大;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隔声效果较好的室内,生产在封闭厂房内实施,利用厂房隔声,在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设备下方设置减振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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