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58853/2025-22620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体裁分类: | 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动)公示(六)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5月23日止。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联系电话:89287999,联系人:董强盛。
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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